第一章 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谈判须知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第四章 采购项目详细需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1、5万元以下院内零星维修项目因项目小和不确定性,特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部长令第74号)第十二条、第十八条,《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采取采购人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推荐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院内零星维修项目经医院党委会或院长办公会确定后,按照财办库〔2020〕23号文件精神,采用现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名称:岳池县中医医院医院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岳池县中医医院医院零星维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中医医院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1、凡愿意参加岳池县中医医院医院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者,即日起至2023年02月 10 日17: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岳池县中医医院医院急诊大楼6楼总务科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远程)办理:被邀请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547853262@qq.com。
名 称:岳池县中医医院医院
地 址: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丝绸路2号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胡先生、陈先生 电话:0826-5238501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 |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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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预算 | 采购预算:<5万元(单个零星维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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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4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 一、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后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价格扣除规定 2.1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产品)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予以认定处理。 注:供应商不属于本款规定的中小企业的,不需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失信行为处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得再对其以价格加成或扣分的方式进行惩戒。 |
5 | 谈判情况公告 | 无 |
6 | 谈判保证金 | 不收取。 |
7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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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咨询 | 联系人胡先生、陈先生 电话:0826-523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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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胡先生、陈先生 电话:0826-523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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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供应商询问 | 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
11 | 供应商质疑 | 对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及谈判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及答复。 注:根据《中华中医医院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12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岳池县中医医院医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邹先生 电话:0826-5236167 注:根据《中华中医医院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3 | 签到说明 (不符合签到说明要求的,文件不予接收) | 供应商签到递交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下列资料: 1.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证明原件(格式自拟)一份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
第三章 供应商、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原件)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或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或证明材料)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或证明材料)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采购人将于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四章岳池县中医医院医院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详细采购需求
一、零星维修定义:
本项目所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是指单个项目预算不超过5万元的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二、零星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表)
序号 | 零星维修范围 | |
1 | 人工挖土方 | |
2 | 人工挖乱石沟槽 | |
3 | 土石方二次转运回填 | |
4 | 土石、建渣装车外运 | |
5 | 护栏、防盗栏、窗户、纱窗撤除、更换及维修 | |
6 | 零星砖砌体 | |
7 | 卷材防水安装及修补 | |
8 | 刚性屋面修补 | |
9 | 防火石膏板天棚修补 | |
10 | 复膜防潮板石膏天棚修补 | |
11 | 墙砖拆打修补 | |
12 | 地砖拆打修补 | |
13 | 外墙吊架拆补纸皮面砖 | |
14 | 悬挂吊脚手架安装及租赁 | |
15 | 满堂脚手架安装及租赁 | |
16 | 零星拆打砼 | |
17 | 零星砖砌体拆除 | |
18 | 墙面砖拆除 | |
19 | 大理石电梯门套拆换 | |
20 | 广场砖拆除安装 | |
21 | 夹心石棉彩钢屋面、墙体安装及修补 | |
22 | 墙面钻孔 | |
23 | 雨棚制作及修补 | |
24 | 墙地表切割开槽 | |
25 | 清掏外运化粪池 | |
26 | 高压疏通排污管道 | |
27 | 泵车吸抽运沉渣 | |
28 | 疏通大便器 | |
29 | 零星砼修补 | |
30 | 零星乳胶漆修补 | |
31 | 零星仿瓷涂料修补 | |
32 | 加厚塑钢天棚 | |
31 | 组合柜制作 | |
32 | 排污管件制作及修补 | |
33 | 普通墙面抹灰 | |
34 | 屋面防水抹灰 | |
35 | 复合板、铝塑板墙裙安装 | |
38 | 普通木工板石膏板隔墙安装 | |
39 | 青石板道路及砼垫层施工 | |
40 | 花岗石台面加磨边施工 | |
41 | 蹲便器撤换(拆打防水接入引出) | |
42 | 坐便器、洗涤盆拆换(接入引出) | |
43 | 杉木龙骨架施工 | |
44 | 纸面石膏板单层墙壁安装 | |
45 | 各类普通锁具、卡扣更换及维修 | |
46 | 玻璃隔断,地弹簧门制作 | |
47 | 地板胶、木地板安装及更换 | |
48 | 防盗门、防火门、木门、电动门等维修更换 | |
49 | 检查井制作 | |
50 | 给排水管道制作 | |
51 | 烟道烟罩风道等制作 | |
52 | 地沟盖板制作,防鼠网制作等 | |
53 | 钢架,排架,钢制基脚等制作 | |
54 | 洗手盆及钢架更换 | |
55 | 储物柜制作 | |
56 | 置物架制作及安装 | |
57 | 地砖墙砖打拆铺贴 | |
58 | 龙头更换 | |
59 | 木工板基层制作及安装 | |
60 | 石膏板吊顶安装 | |
61 | 铝扣板吊顶安装 | |
62 | 地砖铺贴施工 | |
63 | 电路维修改造 | |
64 | 灯具安装更换、节日亮化 | |
65 | 翻新和改造 | |
66 | 其他零星维修 |
三、零星维修服务要求:
1、主要维修服务管理人员及维修人员,须24小时待命,接受采购人下达的维修服务任务,维修常用的材料、机械设备等应进行采购备用,以确保紧急抢修所需。
2、接到维修通知后,维修人员及时到场、及时维修,小故障立即修复,无特殊情况故障当天排除。
3、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3.1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2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
3.3本项目服务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4、接到采购人维修任务指令后立即组织人员、机具、材料、设备进行施工,完不成采购人提出的目标要求,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维修项目中有特种作业及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工作,须由持有相关资格证件专业人员完成,供应商对其安全负责。
6、合同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应对维修人员做好管理工作。维修人员应责任明确,业务熟练,工作到位,作风端正,服务态度好。
7、中标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项目业务维修细则及其管理规章制度。
8、维修服务既保障供应,又防止浪费流失,积极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建立责任包干制和巡回检查制度。
9、在签订合同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在维修、改造、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做好对现场周边建筑物、设备设施和人员的保护,若因此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安全围挡指示牌等。成交供应商在维修、改造、房屋拆除、施工等过程中,必须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相关费用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0、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零星维修服务需求时,一般情况下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若遇突发紧急事故应在30分钟内达到现场处理。
11、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若有),遵守国家和四川省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对所维修的项目质量负责,不得采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若中标供应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给采购人造成损失。
四、商务要求:
1、服务限期: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3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报价方式及付款方式:
4.1报价方式:投标供应商按照零星维修项目(单个项目)预算价格)进行下浮比例(xxx%)现场报价;报价应包含人工费、人工转运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清洁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各项费用及其他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4.2零星维修项目(单个项目)验收价格确定:零星维修项目(单个项目)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500-2013)、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若在合同期间发布最新版本,发布日期后的项目则按照最新版文件执行);材料价按《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公布的岳池地区同期信息价执行,若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则按成交供应商提供市场参考价,由采购人或者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认值核价后,确定该项目的验收价格。
4.3结算方式:按零星维修项目(单个项目)预算价格*(中标供应商中投标报价下浮比例最高的比例)进行据实结算。
5、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6、售后服务:及时响应满足采购人需求。
7、验收标准及要求:参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岳池县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岳财采【2021】82号,验收标准以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约定及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行业)标准为准。
8、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9、其他相关事宜:在本采购文件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订立合同时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岳池县中医医院医院: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经营者(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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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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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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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联系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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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
三、承诺函
岳池县中医医院医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中医医院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失信行为(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投标、中标作无效处理。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四、报价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 位 | 数量 | 按照零星维修项目(单个项目)验收后价格下浮比例(xxx%)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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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中医医院币表示,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2、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在谈判结束后,现场纸质报价。
3、此表请自备2以上份签字、盖章后备用。
4、报价表为多页时,每页均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小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小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非中小企业的不填此声明函。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填此声明函。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注:本合同只作为参考文本,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依据《中华中医医院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中医医院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 )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项目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第四条 工程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工程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二)项目验收办法
乙方与甲方应严格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三)工程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中医医院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工程改造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改造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工程改造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工程改造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工程改造范围内有关改造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中医医院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
第十一条 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
注:本合同非格式合同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件一:
单位介绍信
岳池县中医医院医院:
兹介绍我单位同志(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单位前往贵院办理“ ”项目(采购编号/ 包号: )的报名等相关事宜,请予接洽。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